关于项目信息与报名:
Q:如何查询海外交流学习项目?
A:我校海外交流学习项目同时发布于国际合作交流处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学生可通过访问温州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官网:http://io.wmu.edu.cn/ ,或扫描二维码关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温医大国际 WMU Global”获得海外交流学习项目信息。
Q:项目一般会在什么时候发布?
A:暑假项目一般于每年3月份左右陆续发布,寒假项目一般于上一年度11月份左右陆续发布,不排除个别申请截止时间较早的项目会早于该时间。学期交换类项目、学位项目等,以外方通知的项目报名时间为准。可密切关注国际合作交流处通知。
Q:什么是短期项目?什么是学期项目?
A:海外学习短期项目主要包括我校各合作伙伴开设的暑期/寒假项目及各类科研、临床实习项目等;学期项目包括与海外合作院校开展互派学生交流学习的项目,一般为期1至2个学期,参加学生人数、学费金额等根据两校签订的协议而定。
Q:申请校际交换项目需具备哪些条件?毕业班的学生是否可以申请?
A: 凡我校中国籍在册全日制学生、符合项目规定要求,均可申请。境外学习是学生培养计划的一部分,派出的学生须有清晰的境外学习计划,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且须为温州医科大学在籍在读学生,派出时需正常缴纳温州医科大学学费(不能处于休学状态)。本科毕业班的同学无法申请项目。如申请人为毕业班的研究生则须在申请前跟导师做好如,毕业展、毕业答辩、延毕申请等相关事宜的确认。
Q:可否同时申请多个海外交流学习项目?
A:学生在校期间如若符合项目要求,即可多次报名不同项目。如项目派出时间重合,则只可申请一个项目;曾经参加过海外大学学习项目的同学,并且按照规定完成海外学习和返校手续的同学,符合项目要求均可以再次申请其他项目。
Q:我在交流伙伴学校的网站上看到他们另一个项目的介绍也很好,想问一下:想要申请的交换项目,是否必须是国合处发布的?
A: 是的,必须是国合处发布的。虽然各类学校有很多项目,但是国合处发布的项目一般需要具备两个条件:1、要看该校是否是我校的伙伴学校;2、即使该校是我校的伙伴学校,也需要对方学校给我校发出招生邀请,我校才能发布。
Q:我已报名一个短期项目,尚未得到录取结果,是否还可以再申报另一个短期项目?
A: 原则上不可以,尤其是如果项目时间上有重合。建议慎重考虑,确定好想要申报的项目再行申报。
Q:如何报名?
A:使用正方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报名网址:http://int.wmu.edu.cn。可登录国际合作交流处官网查询具体项目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学生出国(境)系统项目报名指南。
https://io.wmu.edu.cn/show.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4&wbnewsid=7722,可查看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Q:申请人员可以跨专业或跨学科选择专业吗?
A: 短期交流项目,只要符合外方院校的招生要求,即可跨专业或跨学科申请;境外交换学习是学生培养计划的一部分,纳入学生整体培养计划。学生须与学院内导师或专业负责人确认跨专业或跨学科学习是否会影响正常学业/毕业,慎重对待跨专业或跨学科申请。对于有学分转换需求的学生,只可申请交换学校同专业或相似专业的课程。
Q:学院负责出国(境)交流项目的老师是哪位?
A:各学院经办老师信息:https://io.wmu.edu.cn/info/1035/6852.htm。可自行前往查看。
关于项目执行:
Q:我参加的是与学校合作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的项目,我需要注意些什么?
A:申请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在我校学业完成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及费用等细节。上述项目为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申请人需务必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关系,自行向第三方机构缴纳项目费用。
Q:参加校际交换项目是否可以转学分?
A: 通常按规定完成校际交换项目的学生可以转学分。本科生中实施学分制专业年级的学生,按照学分制转换比例计入成绩单和总学分。(详情咨询校教务处)。研究生参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详情咨询校研究生院)。
Q:如何办理海外交流相关证件?
A:学生海外交流出国一般需办理个人护照;赴台湾需办理入台证、赴台证;赴港澳地区需办理港澳通行证。
Q: 护照和签证是学校代办还是自己办?
A: 护照和签证需要学生自行办理。在网申过程中一般需要提交护照复印件,所以先办好护照。签证一般等对方发放录取通知书后再去办理。
办理护照、赴台证、港澳通行证查询温州出入境网站准备申请材料,具体咨询温州市出入境管理局,电话:0577-89980375。
Q: 申请项目时,我还没有办理护照。是否可以先不上传呢?
A: 可以。不过需尽快办理护照,护照办下来后第一时间上传至学校系统。
Q:我还没有拿到外方录取通知书,但是申请已接近校内系统截止日期了,该怎么办?
A:可先在校内系统中报名项目。参加校级项目的,如未被录取,可发邮件至soa@wmu.edu.cn告知国合处未被录取。邮件请写明:项目名称+学院+姓名+学号,并书面说明未被录取的情况。国合处将在系统中修改学生状态。参加院级项目的,如未被录取,可向学院负责出国(境)交流的老师作书面说明。
Q:海外学习期间是否需要购买保险?
A:项目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保险承诺书。如海外接收学校未统一购买保险的话,则参加海外项目交流的学生必须自行购买覆盖海外学习期间的医疗险及意外险。
Q:资产证明如何办理?
A: 一般银行会帮助开具中英双语的。如果存款人是家属,需要家属出具英文的financial support说明,证明愿意将这笔钱资助学生用来参加交换项目,并需家属的亲笔签名。具体咨询各银行。
Q: 成绩单、在读证明及推荐信如何开具?
A:成绩单、在读证明可以在教务处或7号楼自助打印机打印(详情请咨询教务处);推荐信需要找所在学院专业老师开具,并需要老师签名。
Q:如果考试与交流时间相冲突,可以申请缓考吗?
A: 参加暑期项目而申请缓考被通过的概率不大,所以请一定先和学院教务老师沟通好,合理安排时间。
Q: 如何获取录取通知书?
A: 一般外方院校会将录取通知书发送至学生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中。若外方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寄送到国合处,国合处会email或电话通知学生前来办公室领取。领取地点:同心楼415国际合作交流处。
Q: 某些学校的申请表上需填写一个我们学校的Email联系地址,请问应该填写什么呢?
A: 请填写我们的公邮:soa@wmu.edu.cn。
Q: 已收到对方大学电子版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办理签证时大使馆需要纸质版本,如何向对方学校要求寄送录取通知书原件呢?
A: 纸质版的录取材料需学生自己联系对方学校寄送,一般在外方院校官网或录取通知书中即可查看对方院校国合处或招生部门的咨询邮箱。
Q:学校是否统一为学生办理签证、购买机票?
A:没有,学生需自行办理签证、购买机票。同一团组的学生需乘坐同一航班统一出境、入境。通过机构/中介办理签证的,务必与机构/中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保护个人信息。
Q:什么时候购买机票?
A:因为存在拒签风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获得签证前,最好不要购买机票,以免产生高额的退票或改签费用。考虑购买机票时,建议可以多做信息收集,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费用、政策以及位置情况等信息,以便做出最优购票选择。
Q:项目申请成功后及项目执行期间,是否可以退出项目?
A:项目学生在入选项目并确认参加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退出或放弃交换,否则将记录学生海外学习项目不良表现,取消以后参加项目的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签署《项目退出申请书》(可在国合处官网下载),并经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意后方可退出项目,并自行负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Q:是否可以延长项目时间或提前结束项目?
A:如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可擅自延长项目时间或提前结束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双方学校提交申请,待审批后方可延长或提前结束项目。
Q:我可以自行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或自行脱团回国吗?
A:不可以。同一团组的学生需乘坐同一航班统一出境、入境,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自行前往目的国家(地区),需签署《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海外交流项目学生承诺书及家长告知函》(即“二次确认函”,模板见官网)向所在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经由学生家长同意并签字、学院负责出国(境)项目老师同意签字并完成院内盖章备案后,方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国家(地区)或回国。
Q:交流期间遇到学习或生活上的问题怎么办?
A:有带队老师的,可及时与带队老师沟通;参加第三方机构项目的,可与第三方机构负责老师沟通。国外高校一般都设有International Student Service,解决留学生的一切问题,不管是学习还是生活上的困难,都可以去那里寻求帮助。
Q:项目结束返校后,我需要做些什么?
A:项目结束后,学生需按规定按时回国,回国后签署项目回访材料。参加项目学生应履行“校友”义务,为下届参加项目同学给予指导和帮助。在项目结束返校后,交流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暑假项目:每年9月10日前;寒假项目:每年3月10日前;学期项目:回国后2周内)在校内学生出国(境)交流报名系统中提交《回国总结》(中文),回顾其交流、交换生活,详细描述在外学习、生活和管理情况,分享在外学习感悟。
回国总结要求:前往报名系统下载回国总结模板。总结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5张彩色照片。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
根据校内系统算法,未提交回国总结的学生将无法进入奖学金统计名单中。请务必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提交回国总结。
Q: 关于交换成绩单领取
A: 交换结束以后,一般来说,交换学校会把成绩单寄到国合处,国合处拿到成绩单后会通知学生在办公时间内到国合处领取(同心楼415)。部分学校的成绩单交换结束后直接发放给学生,学生回国后需向所在学院备案,申请学分认证。
Q:我自行申请了国外大学的交换项目(没有通过学校),取得的学分是否可以转换?
A:未经国合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注册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回国后学分不予认证。
关于海外交流学习奖助学金:
Q:我在第三方机构看到一个项目很吸引我,想报名参加,但是学校没有推这个项目,我可以申请学校的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吗?
A:不可以。必须参加学校国合处发布的项目才具备申请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的资格。
Q:我在申请项目时,还没想好要不要申请奖学金。我可以先提交申请再行更改吗?
A:不可以。填写报名系统时,就需要确定好是否申请奖学金。学生需在项目报名时“是否申请奖学金”栏勾选“是”。本科生海外交流学习补助原则上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且一旦提交申请,不得随意更改或撤回,请谨慎考虑并选择。此步骤为本科生申请海外交流学习补助唯一途径,后期学校将不再组织奖学金申请环节,奖学金将由国合处、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在每年统一发放。
Q:我在本科期间,曾经获得过海外交流奖助学金了,还能再申请吗?
A:不可以。本科生海外交流学习补助原则上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获得过海外交流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Q:我参加的是院级优质海外项目,具有校级资助的资格吗?
A:经学校评审公示的优质院级海外项目,允许学院在学校海外交流奖助学金发放基础上对参与项目的学生进行额外资助。具体实施方案与资助额度由各学院自行规定。不申请学校补助但享受院级补助的学生也视为已享受过本科生海外交流学习补助,本科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
Q:是不是只要参加海外交流项目就可以获得学校资助?
A:不是,获得学校资助的条件为:1)学生需符合《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出国(境)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温医大外办〈2023〉1号)中“申请条件”的规定;2)学生需完成海外交流项目并取得结业证书;3)学生需在回国后按规定时间提交回国总结。
Q:如何查看当年的奖助学金资助标准?
A:当年的奖助学金资助标准,经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后发布,可前往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官网查看或咨询各学院负责出国(境)交流的老师。
如无特殊原因,学生不可擅自延长项目时间或提前结束项目,如有特殊原因,须向双方学校 提交申请,待审批后方可。
校级项目查询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主页http://io.wmu.edu.cn,咨询电话 0577-86699769,联系人:林依依老师,邮箱:wzmuio@163.com,二级学院项目咨询所在学院。